发布于:2017-05-08 00:00:00
昨天,《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与此前公布的草案相比,修改稿对网络销售食品、转基因食品标示、学校周边摊贩管理等热点问题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值得关注的是,为充分发挥老百姓的监督作用,《条例》鼓励组织和个人对食品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于举报属实的,还将给予奖励。新规将于2017 年10 月1…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5-08 00:00:00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5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5类食品313批次样品。其中,豆制品24批次,合格22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60批次,合格58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3批次,合格61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果制品76批次,合格75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90批次,合格8…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5-08 00:00:00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抽检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等5大类食品137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15批次,不合格样品5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5-08 00:00:00
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1月组织对我市生产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一、总体情况 抽检生产环节经营主体332家,抽检生产环节各类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715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5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7%。本次抽检,覆盖了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5-05 08:44:00
布图设计登记号:BS.165519215布图设计申请日:2016年11月19日公告日期:2017年5月5日公告号:13864布图设计名称:JDKMZ05布图设计类别: 结构:MOS 技术:CMOS 功能:其他布图设计权利人:深圳市捷达康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布图设计权利人国籍:中国布图设计权利人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74区怡园路5173号2楼至4楼B-403布…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5-04 00:00:00
申请人:浙江地球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杭州凯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8517388号“地球村”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经宣传使用具有知名度和显著性,与商标局引证的第3318793号“地球村DIQIUCU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已对引证商标提起连…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5-04 00:00:00
申请人:无锡市锦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无锡品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8408396号“MA-1”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3286384号“MA catcher sky”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整体视觉效果、含义、字形等方面存在区别,未构成同一种…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5-04 00:00:00
申请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天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4434957号“托菲尔TOFE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3584750号“托菲尔TUOFEI ER”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我委以商评字【2016】第0000092338号决…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5-04 00:00:00
申请人:桐乡嘉力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浙江裕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5982604号“DolAnt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已对商标局引证的第9374439号“得兰特DOLANT”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提出撤销申请,请求待该案审结后,再对本案进行审理。申请商标系申请人…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5-03 08:01:00
布图设计登记号:BS.165516208布图设计申请日:2016年9月9日公告日期:2017年5月3日公告号:13851布图设计名称:hot-sockets布图设计类别: 结构:MOS 技术:CMOS 功能:逻辑布图设计权利人: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有限公司布图设计权利人国籍:中国布图设计权利人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南区科技南八道豪威科技大厦1…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5-03 00:00:00
申请人:广州丰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新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8230968号“爱车兵团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主要复审理由: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且已投入实际使用,其注册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另有其它类似情形的商标已经获准注册。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5-03 00:00:00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菲力兹曼股份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名郎(中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泉州市中闽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7574471号“FRETZ”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商标局商标撤三字[2016]第Y007639号决定,于2016年09月02日向我委申请复审。我委依法受理后,…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5-03 00:00:00
申请人:江苏吉麦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江苏天阳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7522548号“吉麦隆JIMAILONG”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2382490号“吉麦隆JIMAILONG”商标于2016年10月31日经我委商评字[2016]第0000092442号无效…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5-02 00:00:00
申请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立方联合(北京)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高书平 申请人于2016年07月01日对第12121789号“欧普森”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1424486号“欧普…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4-28 00:00:00
申请人:伊夫圣洛朗股份公司 委托代理人:陈韵云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昆山珍兴鞋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6年05月17日对第11843819号“SH”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1、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8072…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4-28 00:00:00
申请人:蚂蚁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快又好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因第18331242号“蚂蚁在线”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0524594号“蚂蚁网”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6006347号“蚂蚁网”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4-28 00:00:00
申请人: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8375033号“氢气球旅行”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尚无充分证据表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计算机编程等服务上仅直接表示了服务的内容等特点,申请商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4-28 00:00:00
申请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8600645号“NOVONE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5700967号“NOV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4760137号“NOVOSOFT”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含义、…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4-28 00:00:00
2017年3月13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61300148号通知,发布《农药残留允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第六条附表五修订草案。 修订内容针对41种农药在各类蔬果植物等农产品351项残留允许量,并增订小米、藜等杂粮类和落葵、麻薏等小叶菜类产品农药残留允许量。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mohw.gov.tw/news/645860…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04-27 00:00:00
申请人:北京金玛茜家具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北京蝶舞商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6年08月24日对第16705592号“G.MAXI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申请人是集研发、生产、销售…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