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理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徐欢欢
申请人因第8266233号“双鱼岛 DOUBLE HAPPINESS ISLAND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商标局商标撤三字[2017]第Y004572号决定,于2017年05月26日向我委申请复审,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由一名商标评审人员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时,本案复审商标的复审商品已于2017年2月28日经我委撤销复审程序作出的商评字[2017]第0000016417号决定予以撤销(见第1610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
鉴于上述情形,依据《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