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沈阳市奈思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世纪鼎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5642498号“爱德来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所引证的第13647098号“点激及图”商标、第12190380号“集和及图”商标、第20343320号“陇原喜洋洋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