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州聚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6343430号“聚猎萌芽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引证的第22845684号“MOOFFER沐菲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在文字构成、呼叫上区别明显,与第1776821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2629800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在构成要素、视觉效果上区别明显,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