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深圳市富有鱼具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亿企(深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2415966号“渔易购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李源记 LIYUANJI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整体尚可区分,并存不致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