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京师新传(北京)教育科技研究院
委托代理人:北京一诺顺捷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3035426号“习易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习易及图”使用在指定商品上不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8月07日
申请人:京师新传(北京)教育科技研究院
委托代理人:北京一诺顺捷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3035426号“习易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习易及图”使用在指定商品上不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