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金盛协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111346号“超级网吧联赛 SNL”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4464930号、第19165549号、第12871118号商标在文字组成、呼叫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