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矽力杰半导体技术(杭州)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717032号“SILERGY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8593452号图形商标在构成要素、呼叫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二者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