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8897383号“雷电O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雷电OS 18897383

阅读:38323 2017-11-21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北京酷睿蒙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东岩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因第18897383号“雷电O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部分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22764号“雷电LIGHTNING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165181号“雷电”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2…

  申请人:北京酷睿蒙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东岩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因第18897383号“雷电O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部分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22764号“雷电LIGHTNING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165181号“雷电”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223030号“雷电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3277411号“雷电”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8859156号“雷电”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第18829672号“雷电射击”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第3133511号“O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七)、第3271457号“OS SCREE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八)、第17584985号“OS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九)在构成要素、呼叫发音等方面存在区别,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九共存不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申请商标经大量宣传使用,已取得较高知名度。申请人已对引证商标四提出撤销复审申请。有类似情形的商标获准共存。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准予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复印件):百科介绍、下载页面、关键词检索结果及相关报道等资料。

  经审理查明:1、至我委审理之时,引证商标四仍为在先有效商标。2、引证商标九于2017年3月3日经我委商评字[2017]第0000017743号驳回复审决定书驳回其在计数器等商品上的注册。至本案审理之时,上述决定已生效。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磁性材料和器件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九核定使用的半导体等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九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电池、计算机硬件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八核定使用的电池、计算机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为文字商标,由汉字“雷电”及英文“OS”构成。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六均含有汉字“雷电”,与引证商标七、八均含有英文“OS”。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八分别构成近似标识。上述商标若共同使用在前述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在前述商品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可与引证商标一至八相区分。商标评审案件审理遵循个案原则,申请人所述在类似情形的商标获准共存的情形不是准予本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的当然理由。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计步器、手机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八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在上述商品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计步器、计数器、时间记录装置、穿戴式行动追踪器、手机、网络通讯设备、测量器械和仪器、眼镜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18897383号“雷电O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雷电OS 18897383》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32380.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