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志锋
委托代理人:河南兵匠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2934373号“康诺元”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62662334号“康诺元”商标的注销申请被我局核准,我局于2025年6月6日刊登了注销公告,因此,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已经消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5类药酒等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