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75868227号“蒙格嘞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蒙格嘞及图 75868227

阅读:29824 2025-06-25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内蒙古蒙格勒乳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迎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内蒙古嘉美药业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原名义:内蒙古嘉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绿狮通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4年07月23日对第75868227号“蒙格嘞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

  申请人:内蒙古蒙格勒乳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迎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内蒙古嘉美药业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原名义:内蒙古嘉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绿狮通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4年07月23日对第75868227号“蒙格嘞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申请人“蒙格勒”系列奶制品于2024年初已经全面上市,并向各地区的商超、便利店供货,目前已取得良好的销售业绩。二、争议商标“蒙格嘞”与申请人商号的显著部分“蒙格勒”仅一字之差,争议商标一旦投入使用,极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致使申请人的字号权受到损害。三、被申请人具有囤积商标、不以使用为目的的主观恶意,其申请注册商标属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之情形。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以电子版形式):1、注册商标撤销公告;2、天眼查截图;3、蒙格勒项目备案书;4、产品上架照片、车间实拍照片、产品外包装照片;5、销售订单及出库单;6、线下活动照片;7、企业宣传片。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一、在争议商标注册之前,被申请人便已经拥有了“蒙格嘞”品牌的商标权,并一直对其进行实际的宣传与使用。二、申请人的企业名称根本不属于老字号,其所提供的证据亦不能证明申请人是知名度极高的老字号企业,故争议商标的注册并未侵犯申请人的企业名称权。三、申请人所述的争议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不正当手段取得和注册的理由无事实依据。综上,请求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以复印件形式):1、产品及包装照片;2、购销合同、销售单及银行电子回单;3、作品著作权登记查询截图;4、产品宣传片截图。

  针对被申请人答辩理由及证据,申请人提交以下质证意见: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属于自制证据,并无真实使用之目的。综上,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由内蒙古嘉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商标所有人)于2023年12月18日提出注册申请,2024年6月14日取得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9类肉、奶制品等商品上,注册商标专用期至2034年6月13日止,后经核准注册人名义变更为内蒙古嘉美药业有限公司,即被申请人现名义。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根据当事人理由、我局查明事实及在案证据材料,本案焦点问题审理如下:

  一、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或未显示证据的形成时间,或为其单方形成的材料。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其将“蒙格勒”作为商标或商号已在与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肉等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或其所属行业内在先使用,并已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综上,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之情形。

  二、《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述“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主要是指确有充分证据证明系争商标注册人采用欺骗手段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其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商标注册秩序、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损害公共利益。在案暂无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及原商标所有人商标注册行为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在案亦暂无证据证明其商标注册行为损害不特定主体权益或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仅凭其商标注册情况尚难以认定其行为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因此,申请人在本案中证明争议商标存在上述情形的证据不足,我局对申请人上述主张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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