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瑞恩瓦特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安伟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螺蛳湾发展有限公司
国内接收人:毛建国
申请人于2025年03月03日对第20974072号“AL”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注销申请经我局审查予以核准,其注销公告刊登于2025年10月13日第1955期《商标公告》。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