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西安潜柔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迎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9672726号“潜柔 POTENTIAL BEAUT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58379667号“帛欤 BOON OY”、第19902725号“女涵子”、第26538330号“芳宜妃”、第46680539号“大德旗风美”、第26702133号图形、第19749029号图形、第14868208号“莱妮体塑 LENI RIEFENSTAHL PLASTIC BODY”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七)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方面存在区别,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