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ANECDOTE OFFICIAL PTY LTD
委托代理人:亿思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793970号“PISTACHIO PAPI”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中的“PISTACHIO”的含义为“开心果”,其是对指定商品中所含的“开心果”成分的描述,不会使相关公众对指定商品的原料和种类产生误认。申请人已向世界知识产权国际局递交了商品项目限定申请,将申请商标的指定商品全部限定为“含有开心果”。经限定后的商品与申请商标中的“PISTACHIO”表述一致,且申请商标中含有显著性较强的“PAPI”,整体不会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与本案情况类似的已获核准注册。请求对申请商标在第29类、第30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关于“PISTACHIO”在有道词典的检索结果打印件、百度百科中关于“开心果”的词条释义打印件、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商标档案、申请人商标注册信息、WIPO核准申请人提交的第29类和第30类商品限定的通知及中文译文等作为主要证据。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经国际删减后的商品为“含开心果的巧克力;含开心果的意大利杰拉朵冰淇淋;含开心果调味品的意大利杰拉朵冰淇淋;含开心果的冰淇淋;含开心果调味品的冰淇淋;含开心果的糕点;含开心果酱的糕点;含开心果的饼干;含开心果酱的饼干;含开心果粉的饼干;含开心果的巧克力,;含开心果的烘焙制品;含开心果调味品的烘焙制品;开心果粉;以开心果为主的坚果酱;开心果油;加工过的开心果;由开心果或开心果调味品制成或包含开心果或开心果调味品的甜点;以开心果为主的零食小吃;开心果制抹酱”。
经复审认为,尚无证据证明申请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9类、第30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