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河北绿蕾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37550444号“核心为你”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无效宣告一案,不服我局国知商标审撤字【2023】第267号决定,于2023年7月31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核心为你”“核心为你SINCERE HEART”作为商标使用易产生不良影响,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成立于2003年,位于原国家贫困县临城县,20年来始终致力于发展核桃产业,助力乡村振兴,为省级扶贫龙头企业。“核心为你”品牌源自以核桃之心,为用户之需的理念,主要产品为核桃油和核桃蛋白,因此“核心”也有将核桃的果实精华呈现给消费者的寓意,无任何不良寓意,未造成过任何不良影响。“核心为你”品牌已建立了多重销售渠道及广泛宣传。综上,申请人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以U盘的形式):1、申请人所获荣誉;2、认定核桃示范基地的通知以及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的申请人起草的核桃油标准;3、“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任务书;4、“十三五”重点研发核桃产品深加工项目;5、关于品牌设计的证据;6、网上销售平台截图和部分实体店铺照片;7、“核心为你”产品部分推广、销售等证据;8、临城县农业局开具的《关于河北绿蕾农林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农户带动情况说明》;9、临城县人民政府扶贫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推荐函》;10、临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出具的扶贫模式证明;11、其他证据。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由申请人于2019年4月16日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公告时间2019年12月7日,核定使用在第31类“新鲜水果;新鲜蔬菜;鲜食用菌;谷(谷类);植物;植物种子;宠物食品;豆(未加工的);新鲜的可食用根茎;坚果(水果)”商品上。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等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核心为你”“核心为你SINCERE HEART”作为商标使用易产生不良影响,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属于法律禁止性条款,具有不良影响的相关标志无论是否经过使用,均不能获准注册和使用。申请人所述商标设计理念难以为公众所周知,不足以成为抗辩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