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宁城县猫砂行业协会
委托代理人:上海段和段(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3139477号“NCCB”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已对管理规则进行修改调整,请求予以重新审查。申请商标经申请人宣传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商业价值,并与申请人形成一一对应关系,若被驳回将造成申请人及相关公众的损失。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NCCB”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经复审认为,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修改后的《“NCCB”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该规则中体现的集体商标名称“NCCB”与申请商标一致,体现的具体商品为本案复审商品“膨润土”,并明确了上述商品执行的品质标准。申请人已将协会成员使用申请商标享有的“其他权利(由集体组织制定做出)”和应承担的“其他义务(由集体组织制定做出)”内容予以删除。故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列》及《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