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南通凯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济南振华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山东千慧知识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3年10月10日对第11392902号“鑫南亚”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申请人“南亚”商标已在包装用塑料膜、保鲜膜等产品上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构成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二、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第10149617号“南亚保鲜膜 NAN YA WRAP及图”商标、第2000860号“南亚 NANY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构成近似商标。三、被申请人明知申请人在先使用具有一定影响的“南亚”商标,仍然恶意抢注意,其行为将导致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并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主观存在恶意,违背诚实守信原则。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七条、第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1、引证商标信息;2、申请人企业简介、发展史;3、申请人产品资讯介绍;4、在先案件判决等。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一、争议商标注册于2014年1月27日,早已过了5年的无效宣告时间,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不违反《商标法》第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二、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在先使用“鑫南亚”商标并使其具有一定知名的和影响力,因此争议商标不构成抢注,其注册不违反《商标法》第七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三、争议商标并非固有词汇,属于被申请人独创的臆造词,争议商标已使用多年,被申请人注册商标并不违反商标注册管理秩序,亦未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不具备商标注册恶意。四、“南亚”指位于亚洲南部的喜马拉雅山脉中、西段以南及印度洋之间的广大地区,申请人为我国台湾企业,并不处于南亚地区,其注册引证商标“南亚”极易导致消费者对产品的产地产生误认。综上,被申请人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被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均为光盘证据):1、被申请人企业信息、名下商标信息;2、“南亚”360百科;3、“南亚”商标注册统计列表;4、产品图片;5、申请人企业信息;6、在先案件判决、裁定等。
申请人质证意见与申请理由基本一致,申请人在质证程序中提交了相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2年8月23日向我局提出注册申请,于2014年1月28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6类“保鲜膜;纸”等商品上。
2、引证商标一申请注册时间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初步审定时间晚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引证商标二获准注册时间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日。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在第16类“保鲜膜;合成纸”等商品上,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一、二为申请人有效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由相关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鉴于本案争议商标于2001年《商标法》实施期间获准注册,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本案实体问题应适用2001年《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又因我局于2019年11月1日以后审理本案,故程序问题适用2019年《商标法》。申请人援引的2019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分别对应2001年《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商标法》第七条、第九条为原则性条款,已体现在2001年《商标法》具体规定之中,我局将按照当事人具体理由及在案证据依据2001年《商标法》的具体条款进行审理。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鉴于申请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距争议商标核准注册之日2014年1月28日已超出五年时限,申请人关于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2001年《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理由,我局予以驳回。
二、申请人援引了2001年《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但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存在欺骗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情形,故我局对申请人该项主张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