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心扬升生命文化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合肥势成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芮艳华
委托代理人:浙江标博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01月25日对第37256404号“阿卡西之光”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阿卡西之光”是申请人项目课程名称,在争议商标申请之前,已经开始广泛使用并具一定影响力,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申请人在先权利,属于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存在合同、业务往来关系,被申请人曾是申请人的学员。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十分重视,已申请含有阿卡西字样的商标,包括如“阿卡西的问候”、“阿卡西少年”商标。综上,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电子件形式):1、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学员的合影、微信聊天截图、被申请人微信公众号;2、申请人介绍、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简介;3、视频链接;4、申请人商标受理通知书等。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被申请人潜心修习心理学近十年,阿卡西之光、兰诺一真为被申请人所创办。被申请人并不是申请人公司的员工或者义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共同参加过培训课程,故双方才有共同的合影。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商标经过使用具有一定影响力。本案争议商标为被申请人原创品牌,经过被申请人宣传和使用具有一定知名度。综上,请求将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被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营业执照及发票;2、阿卡西记录简介、相关书籍等报道资料;3、被申请人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资料及连接;4、抖音宣传资料等。
我局将被申请人的答辩材料(副本)寄送申请人,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质证意见。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9年4月2日申请注册,于2020年2月21日取得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1类“培训;书籍出版;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线出版”服务上,商标专用期自2020年2月21日起至2030年2月20日止。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在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容为就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且申请人与他人存在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他人商标而存在,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为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学员的合影、微信聊天截图、被申请人微信公众号,显示芮艳华曾于2018年参加过申请人阿卡西纪录培训课程,且本案被申请人认可曾与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共同参加过培训课程,故双方才有共同的合影。因此,我局认为,被申请人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属于明知申请人商标存在的情形。加之,申请人提交的证据2、3可以证明申请人在争议商标之前已经在培训服务上在先使用“阿卡西纪录”等相关商标,且上述服务与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培训服务属于同一种服务,争议商标文字“阿卡西之光”与申请人实际使用的“阿卡西纪录”等商标在要识别文字、含义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综上,被申请人在未经申请人许可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申请与申请人商标标识文字相近的商标,故争议商标在培训服务上的注册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形。在其余的书籍出版、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线出版服务上,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在先使用“阿卡西之光”或与之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证据,故在书籍出版、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线出版服务上,争议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于在先使用商标的保护是以该商标在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日之前已经在与争议商标使用的商品相同或与之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并为一定范围内相关公众所知晓为适用条件。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通过宣传、使用,申请人将与争议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商标在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或类似服务上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因此,申请人关于争议商标系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保护的现有在先权利是指除商标权以外的其他在先权利,本案中,申请人并未明确其除了在先商标权以外,还有其它何种在先权利受到损害且并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故对申请人有关主张我局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在培训服务上予以无效宣告,在其余服务上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