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赛百味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厚德致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厦门迈克尔斯商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10月08日对第16939568号“赛百客”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于2023年3月23日经我局撤销三年不使用程序予以撤销,并于2023年7月27日刊登在第1849期撤销公告。截至本案审理之时,争议商标已失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