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58429752号“Suprem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Supreme 58429752

阅读:86998 2022-12-07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章节四公司 委托代理人:神州汉坤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58429752号“Suprem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与部分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7211818号“四海一族Suprem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22217…

  申请人:章节四公司

  委托代理人:神州汉坤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58429752号“Suprem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与部分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7211818号“四海一族Suprem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2221750号“SUPROM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7628423号“恒意SUPREMO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10948496号“Supre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第897613号“四海一族Suprem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二、部分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6196428号“Supremeart”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已无效,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三、引证商标四、五所有人已经注销。引证商标三、五、六处于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审查中。四、已有在先案件判定商标不近似。五、申请商标经使用已具有极高知名度。综上,请求暂缓审理本案,并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以光盘形式):“Supreme”标识作品登记证书;“Supreme”品牌销售、广告宣传证据;媒体报道;所获奖项和荣誉;“Supreme”商标受保护记录;“Supreme”品牌在中国市场认知度的市场调查;申请人商标注册证据;在先判决书;引证商标信息及其所有人情况等。

  经复审查明:1、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二的注册申请已被我局依法驳回,故其现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的在先权利障碍。

  2、引证商标四专用权期限至2022年8月6日止,现处于宽展期限内,权利状态不确定。

  3、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五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依法撤销其在“碗柜;餐具柜;家具;竹木工艺品;塑料包装容器;木、蜡、石膏或塑料艺术品;木制或塑料制招牌;软垫;窗用非金属附件”部分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引证商标五在家具用非金属附件商品上仍为有效在先注册商标。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Supreme”完整包含于引证商标一、六,在呼叫、视觉印象等方面相近;其与引证商标三“SUPROME”、引证商标五“Supree”在呼叫、字母构成、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三、五、六已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除软垫以外的其余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三、五、六各自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三、五、六若同时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在上述复审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三、五、六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指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软垫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三、五、六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故申请商标在该项复审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三、五、六未构成前述条款所指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实际有效的商业使用,相关公众已能将其与上述引证商标相区分。商标评审遵循个案审理原则,申请人所述其他商标注册之情形不能成为准予本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申请人虽主张引证商标四、五所有人已注销,但主体注销并不当然意味着商标权利丧失,故对其相关主张我局不予支持。 

  鉴于引证商标四的最终权利状态对本案结论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故本案不再对申请商标与该引证商标是否构成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问题予以评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软垫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12月07日

本文《关于第58429752号“Suprem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Supreme 58429752》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133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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