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横井酿造工业株式会社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545491号“YOKOI'S VINEGAR/ヨコ井の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273114号商标、第560829号商标整体外观、呼叫区别明显,即使用在类似商品上,也不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0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