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株式会社迅销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李广伟
申请人于2020年05月28日对第11947556号“正泓优衣 ZHOUOE”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经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程序,被予以撤销,注册商标撤销公告为1728期。
我局认为,鉴于争议商标已失效,故本案予以结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