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8676628号“洁臣士JACES”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洁臣士JACES 28676628

阅读:71081 2021-08-03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杭州久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重庆猪八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深圳洁臣士清洁系统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首捷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0年10月13日对第28676628号“洁臣士JACES”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1、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21…

  申请人:杭州久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重庆猪八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深圳洁臣士清洁系统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首捷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0年10月13日对第28676628号“洁臣士JACES”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1、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21661311号、第21661344号“JACE”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近似商标。2、争议商标中英文字母“J”与“A”均缺少笔画,其为不规范字体,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3、争议商标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4、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涉嫌不正当竞争。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1、申请人注册“JACE”等商标信息;2、引证商标宣传使用情况;3、申请人获取相关荣誉;4、JACE品牌产品介绍PPT。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请求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企业官网及产品图片;争议商标产品采购订单及发票、产品检测报告。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8年1月12日提出注册申请,于2019年3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类“磨光制剂”等商品上,商标专用权至2029年3月6日。

  2、申请人的引证商标一、二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获准注册,分别核定使用在第24类“枕巾”等商品、第20类“床”等商品上,现均为有效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鉴于本案争议商标在2019年11月1日《商标法》修改条款实施前已核准注册,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本案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相关程序问题适用2019年《商标法》。鉴于2013年《商标法》第七条中的相关精神已体现于《商标法》的具体条款中,根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本案审理如下:

  一、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磨光制剂”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枕巾”、“床”等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因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申请人未提交的证据证明其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所指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其他关系,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形。

  三、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在与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人使用与争议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未注册商标并达到有一定影响的程度。故争议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的“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

  四、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的使用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或者争议商标自身的构成要素会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或者争议商标系被申请人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故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规定以及《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所提主张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08月03日

本文《关于第28676628号“洁臣士JACES”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洁臣士JACES 28676628》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117087.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