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注册第G1086651H2号“LMT”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LMT G1086651H2

阅读:82164 2020-08-23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领先金属加工技术有限及两合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086651H2号“LM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1、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761379号“LMT.及图”商标、第36167627号“LMT.蓝…

  申请人:领先金属加工技术有限及两合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086651H2号“LM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1、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761379号“LMT.及图”商标、第36167627号“LMT.蓝帜”商标、第38957660号“LMT”商标、第18810153号“LMT.及图”商标、第19956873号“LMT”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五)构成要素、整体外观差别较大,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2、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五权利状态不确定。综上,申请人请求暂缓审理本案并对指定使用在第7类商品上的申请商标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五均为有效注册商标。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机床,刀具(机器零件),机器驱动的工具,尤其是切割机,滚刀,圆盘铣刀,铣钻,配有可转位刀片的切割刀头,钻孔器,螺纹底孔钻,螺旋形钻,中心钻床,岩芯钻,分级钻头,铣刀,齿轮切削刀具,螺纹切削工具,螺纹滚刀,螺纹辊,切割盘,剥皮刀头,雕刻刀具,板材切割刀具,铰刀刀具,铰刀,环形刀具,切碎刀具,切割刀具,扩孔器,埋头钻刀具,锯条,所有上述产品均为机械的组件商品与引证商标二、三核定使用的制革机、机器用滚柱轴承等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机床,刀具(机器零件),机器驱动的工具,尤其是切割机,滚刀,圆盘铣刀,铣钻,配有可转位刀片的切割刀头,钻孔器,螺纹底孔钻,螺旋形钻,中心钻床,岩芯钻,分级钻头,铣刀,齿轮切削刀具,螺纹切削工具,螺纹滚刀,螺纹辊,切割盘,剥皮刀头,雕刻刀具,板材切割刀具,铰刀刀具,铰刀,环形刀具,切碎刀具,切割刀具,扩孔器,埋头钻刀具,锯条,所有上述产品均为机械的组件商品与引证商标一、四、五核定使用的机床、切割机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申请商标“LMT”与引证商标一、四显著识别文字及引证商标五“LMT”文字相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四、五在上述商品上并存,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7类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08月23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国际注册第G1086651H2号“LMT”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LMT G1086651H2》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105719.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