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上海仟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东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9208003号“仟阳”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并不存在“仟阳”。与本案情况类似的商标已被核准注册。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人网站打印页;民政部行政区划查询页。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为纯汉字商标“仟阳”,不属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申请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