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赞比亚共和国农业部有关赞比亚鲜食蓝莓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赞比亚鲜食蓝莓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赞比亚共和国农业部关于赞比亚鲜食蓝莓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蓝莓(以下简称“蓝莓”),学名Vaccinium L.,英文名Blueberry。
三、允许的产地
赞比亚Chisamba地区。
四、批准的果园、包装厂、冷藏库及处理设施
输华果园、包装厂、冷藏库及处理设施均应在赞比亚共和国农业部的植物检疫局(以下称“赞方”)审核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需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每年出口季节前,赞方需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中方将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
五、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
2.纳塔尔实蝇Ceratitis rosa
3.非洲芒果实蝇Ceratitis cosyra
4.可可实蝇Ceratitis punctata
5.无花果蜡蚧Ceroplastes rusci
6.拟长尾粉蚧Pseudococcus longispinus
7.黑丝盾蚧Ischnaspis longirostris
六、出口前检验检疫
(一)果园管理。
1.输华果园应在赞方监管下建立并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维持果园卫生条件、收获时剔除烂果等,并执行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包括病虫害监测、化学或生物防治以及农事操作等防控措施。每个果园必须选择下面措施之一:清除落果、收获时将落果收集到箱子里或在落果上喷杀菌剂。
2.赞方应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监测。出口果园的植物检疫措施必须在具有有害生物防控和监测等植物检疫知识的技术人员指导下实施。技术人员应当接受赞方或赞方授权培训机构的培训。
3.所有注册果园必须保留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记录,并应要求向中方提供。防治记录须包括生长季节使用所有化学药剂的名称、有效成分、使用日期及使用浓度等信息。
4.针对地中海实蝇、纳塔尔实蝇、非洲芒果实蝇和可可实蝇,赞方应建立实蝇的监测体系,诱捕器的设置密度:每50公顷设置2个Jackson诱捕器、每50公顷设置1个McPhail诱捕器,不足50公顷的果园两种诱捕器各设1个。Jackson诱捕器以Trimelure为诱剂,McPhail诱捕器以水解蛋白为诱剂。每7天检查一次诱捕器,如果任何一种实蝇密度(每天每个诱捕器每种实蝇诱捕平均数量)大于0.7,应采取包括化学或生物防治在内的综合管理措施。
5.针对无花果蜡蚧、拟长尾粉蚧和黑丝盾蚧,从开花期至收获期进行果园监测,每周监测一次,特别是观察枝干、茎、叶和果实是否有成虫。
(二)包装厂管理。
1.输华蓝莓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赞方或其授权官员的检疫监管下进行。
2.在包装过程中,输华蓝莓应经剔除、挑拣、分级,以保证不带有昆虫、螨类、烂果及枝、叶、根和土壤。
3.包装好的输华蓝莓如需储存,应当立即入库并单独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再次感染。
(三)包装要求。
1.输华蓝莓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用带有网眼的托盘袋(孔径1.6 mm,间隔100 mm)罩住整个托盘。
2.每个包装箱上必须用英文标注水果名称、产地(区、市或县)、国家、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包装厂名称或其注册号等信息。
3.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标注“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4.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15)要求。
5.集装箱在装运输华蓝莓前应开展检查,以确保集装箱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保存相关记录,以供检查。
(四)冷处理要求。
输华蓝莓需采取冷处理,在赞方或授权官员监管下进行,按照出口前冷处理操作程序(见附件1)对输华蓝莓进行冷处理,或按照出口运输途中冷处理操作程序(见附件2)对使用集装箱的输华蓝莓进行冷处理。冷处理指标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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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要求 |
持续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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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C或以下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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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C或以下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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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C或以下 |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