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2437469号“八宝丹”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八宝丹 12437469

阅读:105537 2019-02-02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2437469号“八宝丹”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11683990号“八宝丹片仔癀”商标在不予注册复审程序中被我委撤销注册,该裁定已生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申请人: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2437469号“八宝丹”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11683990号“八宝丹片仔癀”商标在不予注册复审程序中被我委撤销注册,该裁定已生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2月02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12437469号“八宝丹”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八宝丹 12437469》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90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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