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郏县一家亲红薯种植专业合作社
委托代理人:河南星火燎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7227059号“白庙宁庄HSZP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取自其行政区划所在地名称,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规定所指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2月15日
申请人:郏县一家亲红薯种植专业合作社
委托代理人:河南星火燎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7227059号“白庙宁庄HSZP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取自其行政区划所在地名称,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规定所指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