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INES NAVAS MONTES
委托代理人:北京世纪铭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276351号“CARELIA PETIT& NATURAL CAR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2151411号“CACELI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被我局作出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决定予以驳回,该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被驳回,故申请商标不存在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类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