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8313754号“蜀茗香”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蜀茗香 28313754

阅读:47151 2019-03-24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嘉兴市浙样红服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兴盛恒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8313754号“蜀茗香”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至我委审理本案时,第4470242号“蜀茗香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期满未续展注册已丧失商标专用权,申请商标与之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申请人:嘉兴市浙样红服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兴盛恒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8313754号“蜀茗香”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至我委审理本案时,第4470242号“蜀茗香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期满未续展注册已丧失商标专用权,申请商标与之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3月24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28313754号“蜀茗香”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蜀茗香 28313754》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72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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