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星妙创意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义乌好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32388672号“脆爽乐”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4804186号商标专用权期满未续展已失效,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8月21日
申请人:星妙创意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义乌好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32388672号“脆爽乐”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4804186号商标专用权期满未续展已失效,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