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0317855号“NORTH SEA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NORTH SEA及图 30317855

阅读:90029 2019-09-28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北海润滑油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0317855号“NORTH SE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1231384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虽然图形部分较为相近,但申请商标尚有显著识读的文字部分足以与引证商标…

  申请人:北海润滑油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0317855号“NORTH SE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1231384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虽然图形部分较为相近,但申请商标尚有显著识读的文字部分足以与引证商标相区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于市场应不致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09月28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30317855号“NORTH SEA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NORTH SEA及图 30317855》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66412.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