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杭州金童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立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368834号“百分爱Befoua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汉字组合“百分爱”、拉丁字母组合“Befouai”及图形构成,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0459395号“茜洛娜XYLONA及图”商标、第23929715号图形商标在标识构成、呼叫、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区别明显,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