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安琪丽比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因第21185964号“ANGELIEB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10799396号“ANGELIE”商标,经商标局于2018年5月3日做出的2018撤W013394号撤销决定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于第1614期《商标公告》。据此,该商标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