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辽宁特邦门窗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一诺顺捷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073236号“特邦门窗”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4125586号“邦特”商标(引证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且至本案审理时,已满一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3月19日
申请人:辽宁特邦门窗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一诺顺捷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073236号“特邦门窗”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4125586号“邦特”商标(引证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且至本案审理时,已满一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