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2564152号“垚吉丰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垚吉丰及图 22564152

阅读:47865 2018-05-08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环县吉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委托代理人:甘肃瀚海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2564152号“垚吉丰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引证的第3517566号“垚”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5985996号“垚垚 蘸一蘸YAOYA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

  申请人:环县吉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委托代理人:甘肃瀚海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2564152号“垚吉丰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引证的第3517566号“垚”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5985996号“垚垚 蘸一蘸YAOYA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上尚可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5月08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22564152号“垚吉丰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垚吉丰及图 22564152》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56353.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