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北京亦知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瀚仁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因第22438640号“HugoEnglish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6035237号图形引证商标在整体构成等方面有所区分,未构成近似标识,相关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能够将双方商标相区分,两商标并存不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故二者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