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佛山市融贯进出口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东世纪铭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3760810号“Yummy Nummies Mini Cocina Magic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第9620252号“糖果炸弹YUMMY BOMB及图”商标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存在差异,并存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