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致和(远东)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郑娟
申请人于2017年09月27日对第9901444号“PUCCETTI”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由一名商标评审人员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商标局作出的商标撤三字【2018】第W007956号撤销决定书予以撤销,该撤销决定现已生效,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608期《商标公告》上。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