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浙江好太太电器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宁波海格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6214647号“好太太GoodWif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第5632127号“好太太Haotaitai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在异议复审程序中被我委裁定不予注册,后经一审、二审诉讼程序,我委在二审中胜诉。现该商标已为无效商标。第9279102号“好太太”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已被宣告无效,现为无效商标。第6553619号“新好太太”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在不予注册复审程序中已被裁定不予核准注册,现为无效商标。第7715722号“好太太 HOaDOaDO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已被宣告无效,现为无效商标。第8089753号“GOODWIF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已被注销,现为无效商标。第8438504号“好太太 HaODOaDO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已被宣告无效,现为无效商标。第9279103号“好太太 HaoWif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七)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已被宣告无效,现为无效商标。
我委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至七已丧失在先权利,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七已无商标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