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怀来葡缇泉葡萄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河南卓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9231052号“葡缇泉opc's lif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10419692、803039、9622311、798849号图形商标虽图形部分相近,但申请商标有显著识读的文字部分可资区分。申请商标与四件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