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增城市菜根香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东名悦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8859221号“粤派YUE PA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6324174号“油品大师及图”商标、6412213号“御金丹及图”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