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85781540号“文堂宿家”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文堂宿家 85781540

阅读:80610 2026-06-09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祁门悦享文堂故里旅游度假区有限公司(变更后名义:黄山悦享文堂故里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鹏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5781540号“文堂宿家”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申请人祁门悦享文堂故里旅游度假区有限公司…

  申请人:祁门悦享文堂故里旅游度假区有限公司(变更后名义:黄山悦享文堂故里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鹏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5781540号“文堂宿家”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申请人祁门悦享文堂故里旅游度假区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8月20日变更为黄山悦享文堂故里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驳回决定引证的第29546027号“文堂客栈 WEN TANG HOMESTAY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经商标撤三字[2026]第W036054号决定撤销注册并公告。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撤销注册并公告,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3类“饭店食宿服务”等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6月09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85781540号“文堂宿家”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文堂宿家 85781540》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233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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