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西门子商标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温州喜蒙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南京知珺保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5年06月30日对第23018286号“SLMFIVS”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我局查明:争议商标经我局核准已注销,详见2026年5月27日第1985期《商标公告》。
我局认为,鉴于争议商标已注销,本案的审理基础已不存在,我局已无继续审理的必要,予以结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