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46207202号“领氪星球 LinkrPlanet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领氪星球 LinkrPlanet及图 46207202

阅读:124206 2026-07-09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江西乾隆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5年09月08日对第46207202号“领氪星球 LinkrPlanet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领克”系列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经过申请人大量宣传、长期使用…

  申请人: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江西乾隆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5年09月08日对第46207202号“领氪星球 LinkrPlanet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领克”系列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经过申请人大量宣传、长期使用后广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与申请人之间建立了一一对应的紧密联系。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20739417号“领克”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二、被申请人在多个商品及服务上申请注册了800余件商标,除本案争议商标外,还包括“领氪”、“领氪星球”、“领氪农场”等与申请人“领克”系列商标近似的近百件商标,以及众多与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如“听米家”、“柒牌红印”、“认养1只羊ADOPTARAM及图”等,足以可见,被申请人具有抄袭、摹仿他人知名商标的一贯恶意,其行为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三、被申请人大量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已明显超出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且未发现其商标使用痕迹,被申请人的行为属于缺乏真实使用意图的恶意囤积,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四、争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极易引起相关公众误认商品或服务来源、质量等特点,损害商标管理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等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1、百度百科介绍、官网介绍;2、媒体报道、照片;3、公益活动材料;4、年度报告、审计报告;5、营销相关报道;6、所获奖项;7、关于申请人“吉利”、“Geely”商标知名度的材料;8、产品手册、车型照片、经销商信息等销售材料;9、相关案件材料;10、被申请人名下商标列表及工商档案信息等。

  我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我局通过《商标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0年5月11日申请注册,于2021年6月7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5类“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务”服务上。

  2、引证商标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日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5类“职业介绍;会计;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服务上,至本案审理之时,为申请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3、至本案审理时,被申请人名下共申请注册了800余件商标,除本案争议商标外,还申请注册了 “莲颐”、“柒牌红印”、“听米家”、“水研社”、“认养一只羊ADOPTARAM及图”、“领氪农场”等商标,其中部分商标被驳回或不予注册或宣告无效。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申请人请求依据的《商标法》第七条为总则性规定,其内容已体现在《商标法》具体条款之中,我局将依据申请人的具体评审理由以及在案证据适用相应的《商标法》条款予以审理。具体评述如下:

  一、本案中,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务”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争议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领氪星球”与引证商标“领克”在文字构成和呼叫上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若同时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故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二、《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的误认是指对服务质量等特点或产地的误认,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能证明争议商标的注册易导致消费者对服务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故争议商标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主要是指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的标志。本案争议商标本身并没有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因此争议商标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

  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立法精神在于贯彻公序良俗原则,维护良好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营造良好的商标市场环境,且该精神贯穿于商标申请审查、核准及撤销程序的始终。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共的商业道德,不得以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本案中,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难谓巧合,被申请人未就此巧合及商标创意来源作出合理解释。同时,据查明事实3可知,被申请人名下共申请注册了800余件商标,除本案争议商标外,还申请注册了 “莲颐”、“柒牌红印”、“听米家”、“水研社”、“认养一只羊ADOPTARAM及图”、“领氪农场”等商标,其中部分商标被驳回或不予注册或宣告无效。在无相反证据情形下,我局合理认为被申请人上述行为具有明显的复制、抄袭及摹仿他人在先商标的故意,明显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此种行为不仅会导致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更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并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故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已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情形。

  四、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申请,争议商标的注册并不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7月09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46207202号“领氪星球 LinkrPlanet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领氪星球 LinkrPlanet及图 46207202》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232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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