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泉州市闪电潮派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福见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泉州)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FERNANDO RUZ GUTIERREZ
委托代理人:唐人世纪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5年11月21日对国际注册第1593331号“SANYAKO”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向我局提交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商业合作,请求撤回本次无效宣告申请。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