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铁狮东尼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0059458号“TESTONI”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3199363号“TESTONI BASIC”商标经变更程序被我局核准将地址变更为与申请人地址一致,其与申请商标为同一主体所有,故其与申请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现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5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