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COLLEGENET, INC.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717281号“STANDOU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截至我局审理本案时,第44181626号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撤销注册,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