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272138号“百事福BESTCOOK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百事福BESTCOOK及图 3272138

阅读:19332 2025-06-16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广州新盛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功匠企服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江门市新会建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东汇航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3272138号“百事福BESTCOOK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4]第Y017150号决定,于2024年05月2…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广州新盛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功匠企服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江门市新会建塔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东汇航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3272138号“百事福BESTCOOK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4]第Y017150号决定,于2024年05月27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其在2021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2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的官网、宣传册、百度搜索、淘宝店资质、后台销售记录、销售代理协议、产品图片等证据可以证明注册人于指定的三年期间内在“成套的烹饪锅”等核定商品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与其属同一种或相类似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广州新盛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撤销申请,第3272138号第21类“百事福BESTCOOK及图”注册商标不予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通过对国内厨房用具行业的调查,未发现复审商标在核定商品上进行使用的信息。请求对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并撤销复审商标。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复审商标一直使用在核定商品上并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与被申请人已形成唯一对应关系。请求对复审商标予以维持。

  被申请人提交3份产品销售代理协议复印件。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我局依职权调取被申请人撤三程序中向我局提交的证据材料,被申请人提交以下主要证据(复印件):

  1、被申请人企业官网;

  2、商标信息及企业宣传册;

  3、百度搜索记录;

  4、“百事福”厨具旗舰店及购销记录;

  5、线下产品销售代理协议及产品图片。

  我局将全部证据交换给申请人,申请人的质证意见主要为:被申请人在撤销复审程序提交的证据缺乏发票予以佐证。撤三程序中证据1未体现复审商标,证据2的宣传册仅为设计样式,未印刷成品进行实际宣传使用,且该证据属于后期制作。证据3显示为第35类服务。证据4淘宝店铺截图显示0人付款,无法证明实际交易情况,且显示均为炒锅图片。截图显示主体为百事福商城,搜索该商城未发现被申请人相关的旗舰店,也没有证据证明该主体与被申请人具有关联性。证据5属于后期制作证据,无法证明复审商标与指定商品有关。被申请人提交的大部分证据与复审商标没有关联性,使用商品与指定商品无关。

  经复审查明:

  复审商标由周永明于2002年8月13日提出注册申请,2004年2月28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1类烹饪锅等商品上。2009年经我局核准,该商标转让给被申请人。经续展,该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34年2月27日。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本案焦点问题为: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内是否进行了有效的使用。

  被申请人提交的3份产品销售代理协议及证据5在未附发票等票据予以佐证的情况下,无法证明协议已实际履行。证据1未显示复审商标。证据2中的商标信息仅能证明商标注册情况,企业宣传册未显示具体形成时间。证据3虽显示了复审商标与被申请人形成唯一对应关系,但不能证明复审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证据4中部分网购订单显示时间在指定期间内,显示了标有复审商标的炒锅的销售情况。鉴于炒锅属于烹饪锅,与复审商标指定的其余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有一定的共同性,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故复审商标在烹饪锅上的有效使用可视为在与其类似的其余商品上亦进行了有效使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的注册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6月16日

本文《关于第3272138号“百事福BESTCOOK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百事福BESTCOOK及图 3272138》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205739.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