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NOVARTIS AG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809739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我局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复审商品与第79514203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5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6月26日